新三板公司定增设置锁定期案例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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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股票设置锁定期的案例正在逐渐增多,不仅在股票认购合同中明确写明锁定条款的挂牌公司迅速增加,而且部分公司还出现了“隐性”锁定的新情况。还有机构人士认为,定增锁定期现象日渐普遍,与新三板市场交投低迷、挂牌公司股价承压有关。

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股票设置锁定期的案例正在逐渐增多,不仅在股票认购合同中明确写明锁定条款的挂牌公司迅速增加,而且部分公司还出现了“隐性”锁定的新情况。业内分析认为,定增设置锁定期的公司渐多,是出于稳定股价及市值管理的需要,也将对投资人结构带来深远影响。

两种锁定方式

博雅英杰2015年12月披露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以10元/股的价格,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0万股,用以研发新产品、补充流动资金及拓展新市场。公司在公告中明确指出,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人承诺本次新增股票锁定期为10个月。自愿锁定期满后,股票发行认购方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售,其余认购人的新增股份予以解除。

进入2015年四季度以来,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进行一定期限锁定的公司明显增多。根据Choice金融终端统计,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月13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共向10479名对象发行股份,其中天原药业等公司对增发股份设置了3个月锁定,微传播等设置了4个月锁定,海格物流等设置了6个月锁定,全通服等设置了1年期锁定,奔腾股份等公司则更是设置了3年时间的锁定安排。

多家新三板私募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除了通过公告形式进行“显性”锁定期约定外,还有一种“隐性”锁定正在新三板公司中出现。浙江春芽资本某创始合伙人介绍,其近日参与了一家挂牌公司的股份增发,虽然挂牌公司并没有在认购合同中明确约定锁定期,但是对单纯财务投资性质的定增参与方进行了“筛除”,只保留有意愿锁定半年时间的投资方成为公司新晋股东。

利益共同体

多数参与认购的机构方人士指出,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融资采取小额、快速、灵活且定向增发股票不设锁定期政策,但是市场自发出现的“自愿锁定”表明,买卖双方依然存在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作为相对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在参与股份认购时也是愿意有一定锁定期安排的,毕竟机构投资者通常不会过于看重短期股价的波动,而是愿意通过持有较长时间与公司实现共同成长。”前述春芽资本人士指出。

还有机构人士认为,定增锁定期现象日渐普遍,与新三板市场交投低迷、挂牌公司股价承压有关。对新增股份进行锁定期安排,有利于减缓股份在相关时间节点前后的抛压。“认购方参与定增的价格通常会低于当时的二级市场股价,进行锁定期安排也在情理之中。”暖流资产相关负责人指出,“锁定不仅有利于一定周期内的股价表现,对于挂牌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样也是利大于弊的,因为这可以筛选出真正看好企业长期发展的资金与企业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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