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ST海润的澄清,招商新能源集团今日表示,根据“930MW光伏电站投资协议”及项下若干份协议,若海润涉及相关违约,海润需要支付违约金合计达2亿元。
招商新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海润光伏曾发布澄清公告,称与招商新能源旗下联合光伏的“930MW光伏电站投资协议”不存在违约及赔偿风险;根据“930MW光伏电站投资协议”及项下若干份协议,若海润涉及相关违约,海润需要支付违约金,其中柯坪项目违约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皮山项目违约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蒙自项目违约金为人民币1亿元。
回溯公告,*ST海润于2015年5月14日与联合光伏签署了总价88亿元的《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9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但该项交易遭多家媒体质疑已失效,有媒体报道联合光伏表示该项交易目前存在较大阻碍和不确定性;*ST海润则表示“框架协议内的新疆柯坪二期、岳普湖项目、武威一期均已并网可办理项目交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并网工作。”
此外,针对“海润光伏将大概率收购招商新能源旗下光伏资产”传闻,招商新能源集团表示“招商新能源与其所有下属公司均没有向海润光伏出售光伏资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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