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洲明科技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

证券之星 2016-01-06 08:42: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洲明科技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咨询高手 实盘买卖

1月6日早间,洲明科技公告,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林洺锋作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之一,公司向其发行股份12,108,962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5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林洺锋承诺如下:“本人认购的洲明科技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本方名下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其同时承诺:“本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洲明科技股份,也不由洲明科技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因洲明科技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本人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截至目前,林洺锋共持有公司股票94,715,6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29,874,779股的41.20%,其中,持有限售流通股74,064,0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22%,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0,651,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9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林洺锋现追加承诺如下:本人因本次交易事项而新增的12,108,962股将继续遵守原36个月的股份锁定承诺。此外,自2016年1月6日起18个月内,本人不减持名下直接所持的其余82,606,727股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洲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