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
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投资”)《关于不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金达
威投资承诺: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28 日)前六个
月期间及之后至本承诺出具日,金达威投资不存在二级市场减持金达威股票的情
况;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至本次发
行完成后 12 个月内,金达威投资不在二级市场减持公司的股票,亦不会做出在
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金达威投资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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