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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不断完善熔断机制 近日发布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

证券之星 2016-01-05 09: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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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早间就熔断机制和大股东减持股份政策到期的情况进行了答记者问,他指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以应对股市异常波动临时性措施的有序退出,又可防止大股东集中减持对市场造成冲击,该规则将于近日发布。

就市场有传言,1月8日,大股东减持股份政策到期后,会有1万多亿股份集中减持,邓舸表示,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虽然大股东股份的流通市值不小,但并不是都有现实减持需求。从近年来实际情况看,大股东减持60%是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进行的,有效缓解了对市场的压力,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金额占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7%左右。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建立减持预披露制度,并在一定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引导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既可实现应对股市异常波动临时性措施的有序退出,又可防止大股东集中减持对市场造成冲击。这个规定将于近日公布。

同时,针对指数熔断机制引起了昨日市场的大跌的观点,邓舸表示,熔断机制对稳定股市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功能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从1月4日市场情况看,熔断机制发挥了一定的冷静期作用,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

邓舸强调,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没有统一的做法,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我们将根据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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