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持续多年的亚太实业(000691.SZ)股东纠纷在近期有愈演愈烈之势。
12月28日午间,亚太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大市”)向公司发来要求取消或推迟本月3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理由则是北京大市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多年来却受到公司另一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兰州亚太”)的“非法阻挠”,致北京大市无法行使包括推举董事等在内的股东权利。
在此之前的12月4日,亚太实业还因上述股东纠纷导致公司定增失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此于12月29日采访了事件当事方,但包括北京大市、兰州亚太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中兴华”)均婉拒了采访,并希望以公告为准。
亚太实业董秘曹亚伟表示,有关股东纠纷公司下一步还会继续披露,其它的不便细说。而据接近于亚太实业公司的知情人士透露,公司此前定增时,大股东北京大市即利用诉讼权限阻挠了有关资本运作,兰州亚太与北京大市的纠纷并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且对于北京大市推迟股东大会的请求,亚太实业方面应允的可能性不大,即月底的股东大会亦会照常举行。
大股东发函“喊冤”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开发函“喊冤维权”在市场上并不多见,亚太实业成为了最新的一家。
根据亚太实业12月28日午间发布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持股9.97%)因与二股东兰州亚太(持股8.49%)存在纠纷,向公司发来了《第一股东因故不能提名董事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应推迟或取消的函》。
依据该函,北京大市表示自己多年来虽为亚太实业第一大股东,但自2010年9月后,由于受到兰州亚太以及上市公司的非法阻挠,北京大市没有渠道知晓、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更一直无法行使包括提名董事会成员等在内的第一大股东权利。
北京大市称,本次12月31日于兰州召开的股东大会,兰州亚太包揽了董事会中所有8名成员的提名,“明显超越了权限,其结果是上市公司董事席位过分集中于兰州亚太一家”。
北京大市同时认为,公司之所以无法行使大股东权利,是由于公司之前的破产管理人中兴华受到兰州亚太的“不正当控制”,拒绝将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等证照、股东登记卡和密码等交还给公司。
12月29日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北土城西路7号的北京大市全资控股股东万恒星光(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处,希望进一步了解本次纠纷的细节,但公司负责人以外出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
上述接近于亚太实业公司的知情人士则表示,本次纠纷的两大主角,不论是兰州亚太还是北京大市,均为公司股东,公司将在深交所的要求下继续运行。他同时表示,正如公告所披露的,原定于12月3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不会因本次股东纠纷而取消或推迟。
持续多年的股东纠纷
实际上,北京大市与兰州亚太之间的纠纷已持续逾五年之久,因纠纷而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亦有多次。
除了本次影响亚太实业的日常“三会”运作外,早在12月3日晚间公司公告终止定增,其原因便是万恒星光对亚太实业以及中兴华就损害股东利益责任提起的诉讼。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底,亚太实业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定向增发融资6.75亿元收购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但随后在今年3月14日,亚太实业连发两条公告,表示公司正处于诉讼当中,诉讼原告则是北京大市。在诉讼案中,北京大市则要求法院判决亚太实业撤销上述定增预案。
“当时北京大市的诉讼理由很牵强,”上述接近亚太实业知情人士表示,“其诉讼的目的就是拖延时间,给定增造成障碍。而且北京大市之前在破产状态下,没有股东权利,只是前段时间才解禁,突然就说要行使大股东权利。”
另一被告方中兴华则不愿就此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行回应。
该诉讼案也最终导致了亚太实业该定增方案的流产。根据亚太实业12月3日晚间披露的信息显示,正是由于万恒星光诉公司一案未有决断,造成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法进展,且定增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已过有效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最高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无论是北京大市还是其控股方万恒星光已被列为国家失信执行人。而12月28日,发改委联合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表示未来将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动约束和惩戒,由此对其控股下的上市公司融资、发债等带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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