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双方之所以如此纠结“改正是否完成”,是由于改正是否完成直接影响到举牌方能否行使表决权。此前举牌方多次参与股东大会受阻,表决权全部被限制,甚至投赞成票也未被记录。
自2014年6月6日,兰州鸿祥、兰州瑞邦、上海开南等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形成*ST新梅“举牌方”后,“开南账户组”与公司原大股东之间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浮出水面,其间更出现了“开南账户组”信披违规、上市公司诉讼要求判举牌方交易行为单边无效、举牌方参会遇阻报警等种种曲折。但眼见*ST新梅保壳已经迫在眉睫,2015年最后一周,深陷股权“举牌”纠纷的*ST新梅(600732.SH)再起波澜。
除了近日*ST新梅援引有关诉讼中的《案卷摘抄记录》质疑举牌方的一致行动人身份外。双方争论的焦点更是集中在举牌方是否“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ST新梅副总经理、董秘何婧称,宁波证监局不认可“开南账户组”实际控制人王斌忠“补充信息披露、罚款50万元”就算改正完成的说法;举牌方新闻发言人朱联认为,这是*ST新梅断章取义。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连续两年亏损的*ST新梅,在不断的股权纠纷中即将面临暂停上市。虽然现任管理层已经祭出回购宋河酒业相应股权、出售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两套保壳方案,但由于时间紧迫,可能难以完成“保壳”。
双方难和解
2015年1月,宁波证监局认定,王斌忠作为上海开南账户组的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了举牌应披露的规定,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在12月23日的媒体沟通会,何婧对现场的媒体表示,在近日有关诉讼开庭时,法庭向原被告双方宣读了《法庭工作记录》,法庭在向宁波证监局相关人员询问时,该局相关人员明确表示不认可王斌忠和“开南账户组”已经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观点。
*ST新梅方面的代理律师援引《法庭工作记录》表示,宁波证监局回答法庭,由于《证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改正具体的程度和内容,所以到目前为止,宁波证监局无法确认开南账户组已经完成了改正。
对此,举牌方12月23日发表声明称,这是*ST新梅对法院“工作记录”的自行解读,断章取义,涉嫌误导投资人。
朱联12月24日还援引宁波证监局的话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回应称,宁波证监局方面从来没有对行政处罚出具已经改正完成的先例。
双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难下定论。记者12月24日将这一信息反馈给宁波证监局,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他们不清楚上海一中院到底是如何引用宁波证监局的话,因此无法置评。上海一中院一位人士称,他们不方便对双方的引述发表意见,需向法官求证后以适当形式发表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双方之所以如此纠结“改正是否完成”,是由于改正是否完成直接影响到举牌方能否行使表决权。此前举牌方多次参与股东大会受阻,表决权全部被限制,甚至投赞成票也未被记录。
但由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没有对“改正”做出明确界定,给双方留下巨大争议空间。举牌方认为,改正是指补充信息披露并上缴50万元罚款;而*ST新梅则认为,改正还需举牌方从二级市场卖出股票,并向上市公司上缴投资收益。
一周保壳难题
这场即将进入第四个年头的股权纷争,也使得*ST新梅走到暂停上市的边缘。
在*ST新梅管理层看来,房地产上市公司2013年底开闸后,是由于“开南账户组”的违规举牌和恶意收购,致使重组时机被延误。而对于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三季度继续亏损0.27亿元的*ST新梅来说,若不能在2015年最后一周内扭亏为盈,将被暂停上市。
目前,现任管理层已经祭出回购宋河酒业相应股权、出售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两套保壳方案。
根据评估报告,新梅的部分办公用房的售价为1.6万元每平方米,成功出售则可为公司带来约4500万元至5500万元的净利润,可能可以实现扭亏为盈。
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新梅大厦部分办公楼出售事宜,在股东大会通过后已经联系中介挂网,目前还未有接收方,2015年恐难完成。
除了出售部分办公用楼,*ST新梅提出的另一个保壳方案是回购宋河酒业相应股权,要求宋河酒业股东辅仁药业,按照约定条件回购该等股份。
前述股权回购事项全部完成后预计增加投资收益人民币4,860万元,如果能在2015年最后一周内完成,也能避免*ST新梅暂停上市。何婧在前述媒体沟通会上称,管理层已经向辅仁药业去函,并与对方法务部沟通,相应谈判也将启动。
“这些都是管理层积极采取的措施,能否扭亏为盈还不能确定。”何婧12月23日说,现任管理层的精力主要放在推动重组上面,她认为只有2016年完成重组才能根本避免退市风险。
此前的6月23日,*ST新梅董事长张静静在股东大会上表示,只有纠正违法持股行为才能实施公司转型,否则监管部门不会审批。对于此次拟重组军工资产,何婧说,公司重组正有序推进,至于证监会最终审批时是否以法院判决为前提,目前也不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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