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12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募集资金总额为49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亿元,票面股息率为4.50%,认购方包括平安财险、中粮信托等共计10名对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公告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认购10亿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购5亿元;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4.9亿元;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购3.8亿元、3.3亿元、3亿元、3亿元和1亿元。
北京银行此次发行的优先股以5年为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即股息率每5年调整一次,每个股息率调整期内每年以约定的相同票面股息率支付股息。首个股息率调整期的股息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发行时的国家政策、市场状况、本行具体情况以及投资者要求等因素,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为4.50%。
具体来看,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其中首期基准利率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承继其职责的相关单位)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限为5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即2.95%)。固定溢价以此次发行确定的票面股息率4.50%扣除首期基准利率2.95%后确定为1.55%,固定溢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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