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其中恒赢10号于11月25日增持517.7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增持均价为17.46元/股;恒赢11号于当日增持51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56%,增持均价17.47元/股。上述增持后,东方财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277.77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7%,超过原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57%)。
同时公告称,恒赢10号在上述增持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使该账户卖出8万股,卖出每股均价17.46元,交易金额为139.67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东方财智同意将当日误操作卖出海南椰岛股份的收益共6.08万交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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