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控股股东违法减持 罚款1210万元
欣旺达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于11月1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王明旺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王明旺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170万元罚款,对王明旺合计罚款1210万元。
2015年6月26日,欣旺达披露了相关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在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时,王明旺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欣旺达股份,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数为6,628,671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194,822,47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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