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逾两个月后,*ST新梅今日简单透露了大股东兴盛实业拟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转型的大方向: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特殊机械行业和影视文化行业的资产,并同时进行配套融资。
据公告披露,*ST新梅目前商讨的标的范围涉及特殊用途机械行业和影视文化行业;且此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及公司大股东兴盛实业。
从公开资料查询,*ST新梅的大股东兴盛实业旗下并无涉及上述两个行业的资产,由此可推测,上述方案可能为: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兴盛实业可能参与认购配套融资,以保证不降低甚至提高其持股比例。此外,作为“野蛮人”的“开南帮”的持股比例则可能被摊薄。
回溯公告,今年3月份兴盛实业将违规举牌的“开南帮”告上法庭后,受理此案的上海市一中院便将该案定性为“一起新类型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引发市场极大关注;8月25日,*ST新梅在开庭前突然宣布因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而停牌;不料想,原定于8月26日开庭的“兴盛实业诉开南帮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在当庭双方律师互换证据后,“开南帮”代理律师提出申请延期开庭。
当时,在庭上,上证报记者曾询问*ST新梅方面:“在上市公司控股权归属尚未经过司法裁定之际,兴盛实业本次筹划转型事宜是否略显操之过急?”对此,*ST新梅董秘何婧回应道:“我认为战略转型是对全体股东都有利的事,更何况我们对本案胜诉也充满信心。”
若从该角度来看,*ST新梅大股东兴盛实业和存在瑕疵的举牌方“开南帮”的股权之争还没尘埃落定前,兴盛实业加紧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许也是一步巩固控股权的部署。如此,落实该重大事项的重点,也就是保证不被“开南帮”搅黄资产重组的同时,加强兴盛实业的控股权。
长期追踪观察“举牌斗法”类市场事件的资深人士表示,兴盛实业可能会在该资产重组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采取今年其在6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的做法,即*ST新梅宣布剥夺开南账户组方面的表决权。但实际上,在法律没有明确限制股东投票权的情况下,持股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和表决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然而,上述人士又提到,兴盛实业或许可以借鉴曾同样面临“野蛮人”挑战的西藏旅游(600749)大股东的做法:向法院申请,在正式判决生效前,限制瑕疵举牌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投票权、提案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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