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9日公布《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开展程序化交易的各个管理环节与具体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而程序化交易主要为机构或大户所采用,过度发展程序化交易不利于公平交易;市场投机炒作等问题仍较明显。
《管理办法》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即“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建立申报核查制度,规定程序化交易者需要事先进行信息申报,经核查后方可进行程序化交易。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列举了禁止的程序化交易,要求证券期货交易所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实时监控。
上交所的《细则》规定,对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的,上交所将及时向市场公告,并可视情况采取限制账户交易、限制交易单元交易、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等处置措施。一个交易日内出现5次以上每秒申报5笔,一秒内完成申报并撤销申报,且日内出现3次以上,日内申报2000笔以上将受到重点关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