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于2015年10月1日放开分红险的预定利率:1)取消2.5%的预定利率限制,由保险公司自主确定;2)准备金评估利率不超过3.0%,产品预定利率越高,需计提准备金越高,偿付能力要求越高;3)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分红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提高至已交保费的120%;4)提高最低现金价值水平,改革后分红保险产品首年最低现金价值较原来普遍提高20%以上。
保险业费率市场化改革率先完成,政策出台时间早于市场预期。保监会于2013年8月启动了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明确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径,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实施了普通型、万能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工作。分红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的放开,标志着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完全建立起来。市场预期该政策将于2015年年底或2016年上半年出台,实际出台时间略早于市场预期。
分红险评估利率上限仅3.0%,放开力度较为温和,对于行业和股价影响中性:1)分红险保费占比达50%以上,保监会在费率放开时更为谨慎。2)普通型、万能险人身险的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均定为3.5%,普通型年金保险则定为4.025%。而此次分红险仅3.0%,低于其他险种,较市场预期更为温和。3)分红险已间接实现市场化,分红险收益主要体现在实际分红水平,预计目前普遍在4%以上,均高于3.0%。4)政策出台时机选择较好,降息周期下,保险公司提高预定利率的动力不强。
不排除有中小公司恶性竞争的可能性,但影响有限。在目前市场持续降息预期下,预定利率的提高将加大长期的潜在利差损风险。大型保险公司更关注负债成本,预计不会首先发起恶性竞争。同时,保监会将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和总精算师责任追究机制,预防价格战。
仍看好保险行业。2015年以来,个险新单实现高速增长,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增速创历史新高。保险行业“投资+保费+政策”三轮驱动,估值处于较低水平,维持“增持”评级,公司排序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
风险提示:权益市场下跌导致业绩估值双重压力。(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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