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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东绕道减持频现市场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炯业 2015-09-22 08: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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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监管层发布“减持禁令”两个多月后,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绕道”减持的案例近期悄然增多。

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5)18号公告,规定“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重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面对此禁令,一些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打起了曲线减持的如意算盘。

较新的案例之一是皖江物流。公司9月18日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口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自然人陈宇文转让1.4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后,港口公司将不再持有皖江物流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港口公司清空股权始于9月上旬。9月11日,公司披露,港口公司向西部利得基金2个资产管理计划共转让4.85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83%,合计转让价款19.95亿元。

港口公司在披露权益变动目的时明确表示,此举旨在“收回投资成本与筹集发展资金”。以此来看,港口公司的减持行为并未通过二级市场,而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以此巧妙规避了上述18号文的“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相关政策红线。

而对于受让方来说,西部利得基金则承诺,交易股份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减持。这意味着,西部利得的股权可减持日期也将在“减持禁令”解除后。“这本就是规避短线交易需作出的承诺,因此,对于受让方来说,不会受到‘减持禁令’的影响。”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有市场分析人士分析指出,客观而言,减持本是市场自主行为,但在此前A股非理性暴跌的情况下,出于维稳股市的目的,监管层运用“减持禁令”等各类行政手段是非常有必要的。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在暴跌中政府对稳定市场情绪往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同样是“绕道”减持,一些上市公司股东还利用了“A股4.99%分仓术”。万福生科于8月27日披露,股东宁波永道于8月26日分别与自然人褚佩妮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共计向上述4名自然人转让持有的1503.7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1.22%。通过本次交易,褚佩妮接盘603.76万股,占比4.51%,其余三人均接盘300万股,占比2.24%,无一超过5%。而在A股市场,股东持股低于5%,不仅便于其“隐身”,且攻守兼备,历来是常用的分仓手法。

记者注意到,近期通过股权转让“绕道”减持的案例逐渐增多。如凯利泰9月份公告称,公司股东凯泰投资于9月2日与李广新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凯利泰2233.3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34%。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此前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还频现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套现,进而绕过相关“禁令”,达到曲线减持股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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