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300268)8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宁波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永道”)于2015年8月26日分别与自然人仇越红、郑贤娟、周小平、褚佩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共计向上述四名自然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37,594 股股份,占万福生科总股本的11.22%,减持均价为11元/股。
在转让完成前,上述四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仇越红、郑贤娟、周小平分别受让300万股,各占公司股份的2.24%,褚佩妮受让剩余603万余股,约占公司股份的4.5%。转让完成后,宁波永道不再持有万福生科任何股份。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18 号公告,“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宁波永道此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交割手续将安排在上述期限届满,并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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