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船(002608)周二公告称,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显示,公司2014年报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财务数据失实。公司存在将2013年前已取消采购订单、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长账龄预付进口设备款挂列预付账款 ,将2013年及以前年度不符合销售确认条件的船舶确认为销售收入的问题,应追溯调减2013年净利润2745.9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810.63万元、年末净资产9556.53万元。
江苏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2015年9月30日前,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江苏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公司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虚心接受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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