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意欲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开南账户组,*ST新梅今日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对方此举“不谨慎”。
6月23日,*ST新梅成功将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开南系阻于场外,召开了2014年股东大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八项议案均获通过。彼时,开南系方面便表示,将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罢免不作为的董事。
近日,开南系果然出手,其通过《证券市场红周刊》自行刊登了《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自行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对此,*ST新梅今日发布澄清公告表示:上海市一中院即将开庭审理*ST新梅及其单一第一大股东兴盛实业诉王斌忠和开南账户组等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王斌忠借用开南账户组股票账户买卖*ST新梅股票行为的效力以及开南账户组是否具有*ST新梅股东资格等问题都将由法院裁定。*ST新梅据此认为,开南账户组在等待司法裁定之前发布《会议通知》的行为是不谨慎的,公司保留对此会议程序以及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诉请法院裁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