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政策组合拳”引领卫星产业走出去
类别:公司研究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陆洲 日期:2015-07-21
事件。
1.财政部网站7月13日发布财税[2015]66号文件,境内单位提供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法。其提供的航天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应购进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以及接受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国防科工局网站披露,近期,科工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工程顶层设计方案。会议研究讨论了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关于“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工程顶层设计报告,听取了长城公司关于“一带一路”航天国际合作总体情况的汇报。
评论。
本次文件出台的背景是当前航天发射活动日益频繁密集,税收成本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航天产业参与国内外竞争。本次政策简而言之有二:发卫星不交税,造卫星不交税。前者主要降低了发射环节的火箭成本和运行环节的测控成本,有利于用户低成本发射火箭、低成本运行卫星;后者主要降低了卫星研制成本(进口的卫星部件退税),直接增加卫星研制利润;
我国军用航天业务此前一直免税,但商用航天政策长期模糊。本次文件出台是对以往商用航天税收政策“一事一申请”的固定,且追溯到2013年,体现了国家对商用航天的大力支持.随着卫星制造成本的下降和税率的降低,我国卫星市场将逐渐改变以政府卫星、部门卫星、试验卫星为主导的市场结构。同时,发射成本的降低将有助于拓展我国的卫星出口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对轨位(频率)申请、空间飞行器全寿命周期服务、卫星有效载荷的购销租赁等发射运行保障服务也实行免退税,这体现了占领太空开发太空的明确态度,也开启了未来卫星4S店、卫星后市场、太空港服务的巨大空间。
通过“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工程的实施,可以发挥航天技术的牵引作用,促进天地一体、合作共赢、安全可靠的信息通道建立,实现我国航天科技产业“走出去”,推动我国空间战略布局。同时,应用服务系统还能为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每年上万亿元产业的“走出去”提供信息支撑。结合我国“一带一路”航天国际合作总体的大背景,我们认为,卫星将会成为即我国高铁之后,第二张代表我国先进制造业水平的亮丽名片。作为卫星研制总体单位,五院将在新一轮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中获得巨额订单。
投资建议。
继续给予“买入”评级,12个月目标价100元。
风险。
卫星产业商业化进程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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