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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申近期不发新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丹丹 2015-07-11 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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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没有新股发行,但是新股发行的审核工作没有停止,同时大幅减少相关融资公司数量和融资金额。

他同时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提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工作透明度。他还就上市公司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相关举措回答了记者提问。

两市已有655家公司公告稳定股价计划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证监会已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立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邓舸称,截至7月9日,两市已有655家公司公告了股份增持、回购计划,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邓舸表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如下措施: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相关方案应尽快予以披露;并通过交易所“e互动”或“互动易”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各种方式向投资者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这些措施得到了上市公司及大股东的积极响应,包括北京创业板董事长俱乐部、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24家公司董事长等多个上市公司联盟以及大连、青岛、湖南等多地上市公司集体发声,宣布通过积极增持、回购、暂不减持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开发行公司债审核工作进一步透明

今年4月,证监会开始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并已将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和审核进度对外公布,提高了公司债审核的透明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不断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邓舸称,证监会拟在审核环节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审核反馈意见予以公开。

邓舸介绍说,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具体公开方式是,自2015年7月20日起新受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将于证监会正式受理后的当周周五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预先披露栏目对外公开。

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具体公开方式是,自2015年7月20日起新受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将于证监会受理处向发行人出具反馈意见的当周周五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反馈意见栏目对外公开。

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反馈意见、上市预审核进程将在交易所网站对外公开,具体安排由交易所公布。

同时,证监会将梳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常见问题,以监管问答形式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陆续公布,进一步推进审核工作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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