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6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6月23日与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公司在嘉祥县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生物质电厂项目。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2.7亿元,建设规模为以秸秆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机组1×30MW项目(实际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根据协议,嘉祥县政府为公司本项目提供建设用地200亩,该土地由国土部门颁发国有土地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嘉祥县政府负责协调上述用地的一切审批直至获得国土部门颁发土地证。公司作为嘉祥县政府木材加工园区和压煤搬迁区供热供暖的配套设施,嘉祥县政府应积极引入用热企业入园,并协调相关供热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公司项目向周边社区具备供热条件的居民供热,并享受县城居民供热同等的财政补贴。
建设计划方面,公司在本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完成选址、规划审批、工商注册、银行开户、可研、环评、项目核准等工作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建成投产。
公司表示,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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