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周五公告称,近日公司与台州市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委托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公司于6月11日通过农业银行向台信投资发放委托贷款2000万元,年利率10%,期限为2015年6月11日至2016年6月1日。
借款人台信投资主要从事管理咨询服务,提供受托经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兼并策划及服务,以及实业投资。
此前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浙江永强表示,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且获得相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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