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如下:
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4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48次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深圳珈伟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一)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朱安娜、高娜、龚伟萍、陈明友、王美欣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以及明确的法律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深圳珈伟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本次重组配套融资安排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请申请人予以取消并补充披露。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深圳珈伟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5年6月12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