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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积极配合监管工作 宏磊股份一个月三领监管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炯业 2015-06-10 10: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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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宏磊股份再度因“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这已是公司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第三次因同样原因被“点名”。目前,宏磊股份正停牌核查,而此前,就在5月下旬公司还宣布终止重组。

据深交所网站披露,宏磊股份9日被交易所再次出具监管函,涉及事由系公司“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涉事对象则是上市公司。记者试图联系公司以了解其中缘由,但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这并非宏磊股份首次被“点名”。据查,此前的5月8日、22日,公司都曾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原因都是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

梳理宏磊股份近期有诸多反常现象。最引人关注的应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半价甩卖“自家股”,6月1日,宏磊股份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敏燕拟以16元每股的价格向陈海昌转让1156.12万股,转让价款合计1.85亿元。但公告当日公司收盘价为31.68元每股,金敏燕的大幅折价转让引发市场猜测。不过,宏磊股份在随后披露的补充公告中坚称,陈海昌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戚建萍、金敏燕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外,宏磊股份2014年报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5月27日,宏磊股份就深交所关于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涉及问题包括资金拆借、财务数据、盈利模式、客户等。如监管层指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4 亿元,增长24.55%,其中铜材贸易收入44.82 亿元,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96.70%,而城市维护建设税为6.02万元,却比上年下降90.36%。对此,公司解释称,2014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下降主要系因公司2014年度实际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大幅下降所致。

不仅如此,宏磊股份本拟通过重组转型景观园林行业的方案也由于预期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而突然终止。方案显示,宏磊股份原拟以7.95元每股向席惠明等27名自然人及复星创泓等五家企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东珠景观全部股权,整体作价为21.5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事件应都是监管层关注的焦点,尽管公司到底在哪方面不配合监管工作目前不得而知,但需指出的是,针对这样的不配合行为应予以严惩。

目前,宏磊股份正在核查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6月5日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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