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9日消息,知情人士称,中国证监会在修订融资融券管理办法中,考虑允许对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进行展期。外媒称,考虑允许展期1-2次,每次6个月,最终方案仍未确定。
目前规定为,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且不得展期。6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促进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范有序发展,证监会正在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订。条件成熟时,将按程序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