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2015年4月22日,公司副总经理叶伟泉股票账户以27.92元的价格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6万股,其减持股票的行为系由其家属操作所致。4月29日,公司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叶伟泉上述减持股票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对叶伟泉违规减持股票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进行深刻书面检讨。5月4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员汇报了此事项的相关情况;5月19日,叶伟泉专程到四川证监局说明相关情况。
同时公告称,叶伟泉于4月22日减持股票时未提前获悉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且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高管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已及时将此事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其立即开展证券账户的自查等,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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