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公告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新余清源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9010万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予贾全臣、贾晓钰和戴一鸣先生。股权过户登记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点评:
控股股东股权协议转让,控制人不变。清源投资持有公司的9440万股股份分别协议转让给其三位股东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使贾全臣、贾晓钰、贾玉兰通过清源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转为由其本人直接持有(贾玉兰股份由其子戴一鸣持有)。具体过程如下:
(1)2015年1月16日,清源投资与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公司的3010万股股份转让给贾全臣,占公司总股本的9.97%;将其持有公司的3000万股股份转让给贾晓钰,占公司总股本的9.93%;将其持有公司的3000万股份转让给戴一鸣,占公司总股本的9.93%。
(2)2015年3月27日清源投资与贾全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清源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430万股份转让给贾全臣,占公司总股本的1.42%。
完成股权过户后,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3.02亿股的33.28%。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以贾全臣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贾全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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