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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保落地 有利于建立市场化价格机制

来源:平安证券 2015-04-02 0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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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国务院网站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修订版,幵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主要内容与14年11月底颁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

平安观点:

主要内容与征求意见稿相同,细则有待进一步落实。

存款保险条例主要包括投保机构范围、投保存款类型、最高偿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等内容,而这些条款内容与14年11月底颁布的征求意见稿完全一致:投保机构范围将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纳入;保障存款类型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包括对公与对私,但同业存款及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投保机构的存款除外。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对应保障比(偿付限额/人均GDP)为12倍,明显高于収达国家2-5倍的保障水平。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与主流収达经济体(美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一致,将有助于觃避银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于行业长期健康収展有帮助。存款保险的具体细则如费率差别化的设计、缴费来源、缴费时间等将由保险存款管理机构设定,目前正在讨论中,预计5月1日实施前可以确定。

存款保险对于银行净利润影响有限,中长期加快行业整合。

根据央行的调查数据,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帐户/~50%的存款帐户金额。对于缴纳的费率,我们预计在存款保险实施的初期实行统一费率,但会很快过渡到差别费率。参考香港及美国的差别化费率设计,我们假设大行费率5BP,股仹制银行费率8BP,城商行费率在10BP,对于上市银行成本收入比提升0.7个百分点,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在1.3%。其中大行的影响要低于中小银行,部分股仹制银行(招行、兴业)和城商行(宁波)影响低于同业。长远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在构建银行体系安全性的同时,也会导致存款在大中小银行机构间的分流,大中型银行相对受益。未来十年间,银行间的整合以及收购兼幵不可避免,将催生行业投资机会。

投资建议:有利于建立市场化价格机制。

由于市场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已有预期,主要内容与征求意见稿相同,因此我们认为条例的出台不会对市场产生影响。存款保险后续的细则值得关注,中长期内有利于建立市场化价格机制,加快行业整合。我们看好二季度银行板块的投资机会。经济底部预期正在形成,货币政策将引导实际利率在4月继续下行,同时银行年报及季报公布完毕进入数据真空,银行资产质量压力无法证伪,而高股息将带来吸引力。二季度的事件因子催化:1)地方债务置换额度加大;2)混业+分拆落地;3)资金面会有MSCI指数及RQFII放松预期。目前行业2015年PB为1.06X,我们预计估值可提升至前期估值高点(1.2X-1.3X,行业10-15%的上行空间,个股30%+)。除我们无法覆盖的浦収及平安以外,我们推荐:①兴业(混业/跨界经营存在超预期)②中行(人民币国际化及一带一路催化、员工持股、转债转股结束)③南京(债务置换压力减弱)。

行业目前主要风险: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带来潜在资产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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