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停牌近两个月的东方能源(000958)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复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中电投集团”)控制的企业。在股价涨停的同时,辽宁嘉旭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旭铜业”)趁机巨额减持。
借壳上市
东方能源近日披露了定向增发预案,拟以不低于12.72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20.1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拟用于收购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公司”)持有的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下称 “良村热电”)51%的股权和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下称 “供热公司”)61%的股权,初步预计收购价格约9.17亿元,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方案是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用募集资金购买股权。此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行为构成借壳上市。东方能源与河北公司均为中电投集团控制的企业,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据悉,2009年6月24日,中电投集团出资5100万元、东方能源出资4900万元共同出资设立良村热电。良村热电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工业用户的比例达到80%,是石家庄市东部区域规划的唯一大型热电联产企业。2010年11月25日,供热公司由中电投集团、东方能源和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中电投集团出资6100万元,持股比例61%;东方能源出资3340万元,持股比例33.4%;东方集团出资560万元,持股比例5.6%。
无偿划转
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9月28日,石家庄市国资委与中电投集团签订了关于无偿划转东方热电 (东方能源曾用简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的协议,该协议于2009年3月28日到期终止。经双方协商,于2009年6月29日签订了有关东方集团的托管协议,石家庄市国资委委托中电投集团对东方集团实施管理。
2013年5月29日,河北公司与石家庄市国资委签署了无偿划转东方集团的协议,2013年10月28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实现“防退市”工作目标,东方热电于2013年5月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当年12月27日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完成验资。此次发行价格为4.35元/股,发行数量约1.84亿股,中电投集团是唯一认购者,限售期36个月。
2013年是东方热电的转折之年,完成了债务重组、控股股东无偿划转、非公开发行等重点工作,消除了公司股票退市风险。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6.68亿元,较2012年度的-6600万元增加7.34亿元;净资产达到6.87亿元,较2012年度的-7.67亿元增加14.5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5月,中电投集团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并将东方热电打造为河北区域热电产业平台,同意在2013年无偿划转或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以时间较晚者为准)三年内,根据东方热电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适当的方式,逐步注入河北区域具备条件的热电相关资产及其他优质资产。”
嘉旭铜业或已清仓
东方能源定增预案发布并复牌后,公司股价3月17日“一”字涨停。当日,嘉旭铜业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东方能源1651.70万股,减持均价15.53元/股。减持后,嘉旭铜业尚持有东方能源1448.30万股,持股比例为2.996%。3月18日,东方能源继续“一”字涨停,当日公司再次发生大宗交易,成交数量为1448.30万股,成交金额为25272.84万元。这两次大宗交易卖方营业部均为光大证券沈阳十一纬路营业部。加之卖出数量吻合,可以推断嘉旭铜业已清仓。
2014年12月24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高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在执行河北公司与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集团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石家庄市中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东方集团持有的东方能源3100万股,嘉旭铜业以33635万元竞得。2015年1月22日,嘉旭铜业完成过户手续,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计算可知,嘉旭铜业卖出金额合计50923.74万元,相对于其竞买价33635万元,浮盈17288.74万元。
事实上,清仓的不仅是嘉旭铜业。2014年10月31至11月12日期间,东方能源股东中电投财务公司减持所持全部东方能源股份,共2277万股,占东方能源总股本4.71%。
嘉旭铜业是否已全部减持?中电投财务公司为何清仓?对于此类问题,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昨日致函东方能源,但公司并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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