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日前就监管层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态度进行了详细阐述:近年我国市场融资业务发展迅速,但总体看风险可控,正在修订的两融业务办法将“有松有紧”,在修订完成前,既有规定仍要严格执行。
在监管层对融资融券业务的两次现场检查过后,市场有观点认为监管层对两融业务的监管态度已经偏紧。对此,肖钢回应“并不认可”。
他表示,现场检查一方面纠正了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也听到了市场、客户关于融资融券业务的意见建议,此次修改两融业务办法并不是单纯地“收紧”或者“放松”。
肖钢是在7日参加重庆代表团全团会议间隙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还在同一场合就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阐释,就是否考虑马上恢复T+0交易机制、新设券商重启、加强稽查执法等问题接受了媒体采访。
两融业务办法正在修订:有松有紧
肖钢表示,近年来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迅速,但风险总体可控,融资交易引入了增量资金,对市场有助推作用,说市场是“杠杆牛”有一定道理,但把市场的杠杆水平与整体风险综合考虑来看,是适当和可控的。
肖钢说,发展融资融券业务,是现行证券法明确的“依法拓宽股票市场入市资金”重要渠道之一。在两融业务的发展上,证监会近年来采取了先试点、后逐步扩大的审慎作法。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融资融券股票标的以及参与该业务的证券公司较多,近两年尤其是去年两融业务发展很快。截至去年底,全市场融资余额逾1万亿元,当年新增的融资余额有6000多亿元。
对这部分新增融资余额进行的权威分析显示,从融资股票标的看,新增融资余额以集中于大盘蓝筹股为主;从参与的投资者看,大部分参与两融业务的个人客户是资产在50万元以上的适格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从业务整体看,1万亿元的融资余额仅占A股市值的2.8%,规模比较合适,融资交易额占整个市场交易额的15%左右,与境外市场占比20%到30%相比不算高;从客户维持担保比例看,平均都在200%以上,甚至可达240%。
“有人说市场是个‘杠杆牛’,这有一定道理,因为股市上涨一定有增量资金流入,融资交易能够引入增量资金,对市场有助推作用。但就当前市场杠杆的水平与整体风险综合考虑,也是适当和可控的。”
肖钢说,为防范风险,监管部门对两融业务做出了各类规定,如融资业务要遵守6个月的期限不得展期等,这些规定是否需要结合市场实际进行修改是可以讨论和商榷的,但在相关办法修改完成以前,已有规定还是要严格执行。
在两次针对融资融券的现场检查过后,市场有观点认为监管层对两融业务的监管态度已经偏紧,肖钢就此回应称,并不认可这个看法。
他表示,证监会注意到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有部分证券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去年开始分两批针对两融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确实存在违规的公司作出了处罚,目的是为了规范这项业务的发展。
“检查一方面是纠正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也听到了市场、客户关于融资融券业务的意见建议。”肖钢透露,目前证监会正着手修改融资融券业务办法,修改中有些指标要放松,有些指标可能要收紧,因此不能说修改办法就是单纯地“收紧”或者“放松”业务管理,而是依据市场实践,“有松有紧”地完善规则要求,最终目的在于既有利于促进业务规范发展,也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板市场不宜扩大范围
在谈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功能定位时,肖钢表示,“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要积极规范和扩大发展,但四板市场的定位还需认真研究。
他说,区域性股权市场应该定位在服务本地小微企业,不宜扩大范围,让外省企业来挂牌;不能停留于办交易所的思维,以扩大交易规模、频率,这脱离了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功能定位,对扶持小微企业也起不到应有作用。
肖钢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定位应当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区域性市场应是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的园地。小微企业公司治理往往不完善,进入资本市场后在组织架构上要有一定的规范度,区域性市场就应承担起这一职能。
第二,区域性市场应成为小微企业的融资中心。小微企业直接搞股权融资困难较大,很多小微企业不愿意出让股权,因此要从债务融资起步,逐步发展股权融资,比如区域性市场可以和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联合起来给挂牌企业授信融资,也可以允许小微企业发行私募债券。
第三,区域性市场应成为扶持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综合运用的平台。各地有很多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如贴息、担保、专项扶持资金等,但这些优惠政策并不集中,如将优惠政策集中运用于这个平台,将更有效率,更公开透明。
第四,区域性市场应成为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延伸。小微企业需要个性化、专业化、数量不是很大的中介服务,进入该市场的投资者也呈现出个性化需求,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在区域性市场深耕细作,鼓励大型券商“下基层”,提供个性化服务。
肖钢透露,下一步,除发展综合性券商外,还计划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专门为区域性市场提供服务的小型、微型的证券公司,这类券商不需过多资本金,业务范围也可能较小。
没有考虑马上恢复T+0
在被问及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扩大后,是否考虑实施T+0交易制度时,肖钢表示,目前各界对是否重新实施T+0交易机制还有不同意见,当前市场换手率较高、流动性也不缺乏,因此还没有恢复的必要,证监会没有决定,也还没有考虑马上恢复T+0交易机制。
就沪港通推出后是否有必要延长交易时间的问题,肖钢说,沪港通试点实施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原则之一,在于不改变双方市场的规则和投资者的投资习惯,因此A股交易时间不会改变。
另外,肖钢还在采访中谈到市场广泛关注的券商新设一事。他说,证券公司经过清理整顿已经走上规范、创新发展的轨道。总体来看,证券公司家数并不少,同质化发展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不利于促进市场充分竞争,也无法弥补各类客户对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需求。下一步,监管部门希望促进证券公司差异化、专业化发展,既有大的、综合性的券商,也有小型的、专业性、差异化服务的券商。
他透露,目前证券公司监管的各项规则正在修订当中,要等规定修改完善后才会考虑重启新设证券公司。
证券法修订案增加“投资者保护”专章
肖钢表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还比较严峻,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保持对违法违规的长期高压态势。
他说,一方面,目前证监会全系统已经增加了稽查执法人员的力量,同时对沪深交易所委托执法,授权从事案件调查,并由证监会依照程序进行处罚。
另一方面,证监会与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做的越来越好,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公安部经侦局在证监会专设了办公点,便于保持密切沟通,有利于增强威慑力、打击力。
肖钢表示,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中也涉及到了提高违法成本的条款修改,特别是专门增加了“投资者保护”的章节,在该专章及证券监管的相关条款中,完善了稽查执法的手段、权限,有利于增强执法的有效性,提高执法效能。
当前是资本市场难得的历史机遇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历年来讲资本市场最多的一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很多具体措施,我们也感到责任重大。”肖钢表示,在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背景下,当前是资本市场发展很重要、也很难得的历史机遇期。
他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但直接融资比重确实较低、社会融资成本很高,为适应新常态,一定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资本市场作支持,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采取改革措施,推进资本市场发展。
“我认为,导致直接融资比重低的原因,既涉及到资本市场改革仍有空间、制度还不完善等方面的因素,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肖钢表示,直接融资需要解决投资人和资金使用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涉及一系列法律、监管、文化、信用体制问题,因此直接融资的发展也需要整个法治环境、文化建设、加强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投资者保护等作支撑。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不是允许多发行股票、多发行企业债券就能提高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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