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阳光电源转让子公司股权并增资 加强电力业务管理

证券之星 2015-02-09 13:55: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阳光电源(300274)9日午间公告,为加强公司电力投资和运营业务的管理,便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肥东红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宿州市云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长丰红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永登县弘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格尔木阳光启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与此同时,由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受让后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对肥东红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71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200万元;对宿州市云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67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800万元;对长丰红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506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160万元;对永登县弘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506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160万元;对格尔木阳光启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285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550万元。

上述五家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另外,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阳光电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