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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定增缩水四成 一家定增对象“临阵脱逃”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张曌 2015-02-04 1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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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年3月,盛和资源(600392)便开始筹划定增事项,原计划募集资金对象有三名,不过11个月过去了,三名定增对象中的宁波和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下称“和首投资”)最终选择了终止认购。这也导致公司募集资金缩水高达四成之多。

认购对象缩水至2名

2014年3月8日,盛和资源发布定增预案,公司发行对象共计3名,分别是和首投资、辽宁辽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巨星博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巨星博润”)。发行股票数量总计3500万股,发行价为17.37元/股。

上述发行对象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60795万元,全面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过,计划没有变化快。在上述计划出炉后的第11个月,原本拟认购公司约1500万股股票的和首投资决定“中途离开”。昨日,盛和资源公告称,和首投资近日提出,打算放弃此次股份认购。经充分协商,双方于今年2月2日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合同的终止协议书》。

受到定增对象 “半路出逃”的影响,公司定增认购对象由3名变为2名,发行数量由3500万股变为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由60795万元变为34740万元,资金缩水逾四成。

终止对象是大客户的关联方

需要提及的是,盛和资源筹划的定增股份计划锁定期为3年,拟参与定增的3家公司中,巨星博润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巨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和首投资的关联企业首鑫稀土是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因此,和首投资的突然“退出”,让不少投资者心生疑虑:“大客户首鑫稀土与盛和资源的合作关系是不是也发生问题?”

带着相关疑问,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致电盛和资源了解情况,该公司证券部一负责人否认了这一说法:“我们和首鑫稀土的合作没有问题,对方没有认购,是他们自身的原因。我们销售这块还是比较稳定的。”

针对和首投资的中途退出,经协商,盛和资源称自《终止协议书》生效之日,除各方仍应按《股份认购合同》第6条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外,《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各方其他权利义务即告终止;各方均不因解除《股份认购合同》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终止认购无需违约金

另外,就定增对象中途退出对盛和资源的影响等相关问题,公司方面也做了相关解释。

记者:定向对象和首投资放弃参与增发,请问是什么原因?是不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吗?

公司:和首投资自己提出要放弃认购的,和我们公司没有关系,至于具体的原因我们不是很清楚。

记者:本次募集资金大幅减少四成,对盛和资源会造成什么具体影响?

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只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发的修订稿就是对方案变化的一个说明。(该修订稿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强。)

记者:和首投资的退出,不需要向公司支付任何违约金?

公司:他们的退出,对上市公司没有造成实际的影响,因此没有违约金。

记者:公司定增现在只是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面证监会还要审核,推进时间还比较长,为何不去寻找新的募资对象?

公司:之前也有人提过这个事情,但目前我们定增已处于反馈意见阶段,并不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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