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B股资讯 - 正文

什么是回转交易?有哪些特殊规定?

证券之星 2015-01-27 08:51: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回转交易是针对B股实行T+3交收制度而设立的交易方式,它能减少投资人的持仓风险,增强B股的流通性。上交所在1993年10月间引进了回转交易制度。

在回转交易制度下,投资人能够卖出的股票可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已履行交收义务的股票,另一部分是已经买入,但还未交收的股票。但无论在何时买入或者卖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后的第三个营业日才能办理这些交易的交收,并且,当天的买入和卖出是不能冲抵的。回转交易适用于在交易所内达成的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做回转交易应注意下列情况:

(1)如投资人没有库存股票余额,他只能买进后卖出。

(2)如投资人有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额,他能如数卖出该部分股票而不需到交收完毕再行卖出。

(3)投资人一次卖出股票的总量等于其已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额加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额。

(4)投资人不同交易日买进卖出的股票只能分别清算,不能冲抵。

(5)不同交易日完成的交易都分别在成交后第三个营业日进行清算与交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