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12月2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获得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和湖南省财政厅有关退税和奖励资金合计15565.78万元,将体现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2013年损益。
具体情况为,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2013〕31号)的文件精神,公司转让小机组容量指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截止到12月25日,经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确认,公司共获得已提、免交及退税8975.78万元。
此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3〕426号)的文件精神,公司获得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59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15565.78万元体现为营业外收入将计入公司2013年损益。三季报显示,华银电力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1.57亿元,净利润-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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