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权证 - 权证要闻 - 正文

上交所变更权证产品总成交量显示单位通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6-03-03 08:35: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各会员单位:

  因今日上市的招行认沽权证成交量巨大,导致其行情显示时总成交量字段溢出,致使其总成交量显示异常。经充分商议并与会员沟通,为了准确及时地揭示权证产品的实时行情,本所决定,自2006年3月3日起,对外发布的实时行情中,所有权证产品的各总成交数量显示(即show2003.dbf文件的S11字段),由原以份为单位改为以百份为单位,余量四舍五入。其余行情数据显示单位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提醒投资人注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三月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