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6月23日消息:据北京晨报报道,日前,宝钢股份(600019)的一则方案讨论版在坊间开始流传,其具体内容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宝钢集团支付的1股股份、2份认购权证和5份认沽权证;在支付完成后,宝钢股份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我们姑且不研究该方案是否是最终方案,先假定按照这个方案实施,那么流通股股东到底能从中得到多少补偿呢?
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的发行人均为宝钢集团,均是欧式期权,存续期为12个月,行权比例均为1:1。认购权证行权价为4.18元,结算方式为股票给付方式,即宝钢集团按行权价格向行权者收取现金并支付股份。认沽权证行权价为5.12元,为现金方式结算,即宝钢集团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股票结算价格之差额向行权者支付现金,前述股票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五个交易日宝钢股份A股股票收盘价的中位数,而5.12元正是宝钢股份新近增发的价格。很明显,股价在4.18元以上对认购权证有利,股价在5.12元以下对认沽权证有利。
第一种情况:若股价低于4.18元,则流通股股东将会放弃认购权证的行权而执行认沽权证。假设届时的股价为4元,持有10股宝钢流通股股东将得到(5.12-4)×5=5.6元的现金,外加1股股份,把5.6元按当时的股价折合成股票相当于1.4股,每10股流通股股东大致获得2.4股股份的补偿。
第二种情况:当4.18元<股价<5.12元时,流通股股东将会同时执行这两个权证。假设当时的股价为5元,持有10股宝钢流通股股东将得到:认购权证行权后的2股股份,由于投资者付了4.18元,折算下来相当于免费得到0.32股股份;认沽权证实施后,投资者获得(5.12-5)×5=0.60元现金,相当于0.12股,再加1股,这样每10股相当于获得1.44股股份的补偿。
第三种情况:若股价高于5.12元,假设为6元,则流通股股东将会放弃行使认沽权证,只行使认购权证。持有10股宝钢流通股股东将获得认购权证行权后的2股股份(每股成本4.18元),按照市价6元卖出可获利3.64元,相当于免费获得0.6067股,再加1股,合计相当于每10股获得1.6067股。
由此可见,股价维持在4.18元到5.12元之间,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对价相对更低。虽然第一种情况的补偿相对较多,但股价大幅下跌所造成的流通市值的损失将远远大于所得补偿数。而当股价高于5.12元时,在市值增长的情况下,补偿数也会相应提高,但非流通股股东所需付出的现金也会越来越多,这显然也不是非流通股股东乐意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