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流通股东购买流通权证是所有的流通股东乐于见到的,也是权证方案最吸引人的原因。但仔细地想一想,流通权证推出的可能微乎其微,因为对非流通股东不公平。流通股东付出的股权溢价是归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共有,而不仅仅是归非流通股东所有。那么,现在让非流通股股东花钱购买流通权证,相当于是让他们补缴股权溢价,这部分也应该归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共享,而不是仅仅归流通股东所有。也就是说,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是向上市公司而不是流通股东去购买流通权证。但新的问题又会出现:流通股东得不到实际利益怎么可能善罢甘休?而且可以预期的是:非流通股东获得的上市流通的代价一定低于流通股当初支付的溢价水平,凭什么一样是股份流通,流通股就应该多花钱?面对种种不确定因素,我们认为流通权证的方案难以实行(当然,一旦实行就应该是重大利好了)。欲知有关权证的信息,请拨打:021-6447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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