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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股改基本思路确定 考虑发权证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5-06-21 08: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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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6月21日消息:据上证报报道:一是采取平稳股价措施;二是大股东承诺长期控股及设定最低出售价格;三是向流通股股东即期支付一定的对价;四是大股东采取一定制度安排提升公司业绩;五是实施认股权证计划

长江电力解决股权分置的基本思路明确。公司总经理助理朱思泽昨日在"大盘蓝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专家研讨会"上表示,长江电力目前正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等事项,积极与投资者和有关单位协商,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方案作准备,目前尚未形成正式方案。

朱思泽表示,长江电力和保荐机构十分谨慎,经过反复推敲和论证,准备拿出一个多种方式组合,长短利益兼顾,实现多方共赢的综合方案,方案将从五个因素来考虑:一是采取平稳股价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免受损失;二是通过大股东长期控股的承诺,和一定长的时期内锁定已获流通权的股份最低出售价格的承诺,稳定市场的预期;三是向流通股股东即期支付一定的对价;四是大股东三峡总公司将采取一定的制度安排提升公司业绩,以此来保护投资者利益;五是实施认股权证计划,让现有股东享受到预期股票价格增加所带来的收益。

在昨日的会议上,专家还认为,大盘蓝筹股股权分置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直接影响市场的稳定运行。

与会专家们一致认为:股改方案本身一定要简单明了,干净利落,自动到位,尤其是在现有的情况下,不要再让投资者掏钱;对价的概念要广泛,但对价体现在方案上,最终是应该可以计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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