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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试点出炉 将是最后一批试点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5-06-20 07: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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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6月20日消息:据第一财经日报:今天,证监会推出上港集箱(600018)、宝钢股份(600019)、长江电力等42家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针对市场对首批4家企业试点方案的意见反馈,第二批试点扩大了试点企业的覆盖面,增强了试点公司的代表性和试点方案的多样性、适用性,特别是以长江电力、宝钢为代表的中央企业入选,表明了监管层的改革决心。在国务院的统筹安排下,股权分置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正有序地向纵深推进。

  程序创新

  证监会负责人说:“实践证明,股权分置改革中市场化的协商机制和分类表决的制度安排是行之有效的。”

  第二批试点方案的出台程序上,与第一批试点相比有明显的改进,表明投资者的意见、声音更加得到尊重。一位首批试点上市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说:“第二批试点将在程序上有很大不同。不再是上市公司停牌后直接发布方案了,而是先停牌三五天,用于和流通股股东商量出一个基本满意的方案,然后再上报请批,国资委通过后再提请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考虑到第一批试点中有的国企说,方案报批国资委之后就很难再改了,所以希望先和流通股股东协商好一个成熟方案后再报批国资委。”

  券商淘金

  获得资格许可的45家保荐机构中,只有30家券商有幸成为第二批试点的保荐机构。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股权分置改革还在继续进行,对上市公司来说,只要能够拿出合法合理有利于市场稳定发展的改革方案,都可以继续参与股权分置改革。”

  一家保荐机构投资银行部副总说:“我们是在周五收盘后接到证监会通知,要求截至周六上午必须上报新的试点项目,原则上只能报一家,但是不限制央企。”来自保荐机构的很多保荐代表人说,这来得很突然,甚至很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一位投行人士说:“地方国企做试点,是需要经过省一级国资委批文的,有一批此类企业因此与第二批试点失之交臂。而有些民企做试点的积极性很高,限于每家券商只能报一个的原则,就要求现任保荐机构临时转让给了别的券商,使用它们的名额报上去了。”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设计、保荐费用成为券商的新收入来源,这就是说,在实际上已经停发新股、再融资的现况下,这块收入成为券商的支柱性收入。有一家保荐机构总经理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费用不会低于IPO的费用。具体还要看上市公司的实力和方案设计沟通的难度。”

  第一批试点公司的保荐机构,在第二批试点申报中都获得“奖励”。相对于其他大部分券商只能上报一家试点,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西南证券、华欧国际证券受到了“殊遇”——国泰君安获准保荐4家上市公司,其他3家券商各获准保荐2家。上述一家保荐机构总经理说:“我们本来也是只报了一家,但是后来证监会又要求我们报了一家候补,当然现在知道这2家都获批成为试点了。”除此之外,中信证券(600030)成为本次第二批试点工作的亮点,它本身成为试点,而且保荐了包括长江电力在内的5家上市公司。

  方案趋向多样化

  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等成为第二批试点中最受期待的大盘蓝筹股。长江电力保荐机构的一位负责人说:“长江电力的确是采用权证思路。他们企业内部之前也产生了这个思路,和我们提供的方案是不谋而合。”另一位圈内投行人士也证实:“长江电力可能采用非流通股股东买权证送给流通股股东的方式。”

  一位保荐代表人认为,核心问题就在于股份比例的重新确定和非流通股股东让利多少。他说:“由于没有配售,也就是没有新的资金进入,那么无论缩股、扩股还是公积金转增,都改变不了本质,也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股份比例的重新分配,而其他的都没有改变。”一家保荐机构投资银行部北京业务部总经理说:“在我们所保荐的两家试点中,尽管面临一些复杂情况,可我们认为送股还是主要形式。”第一批试点公司紫江企业(600210)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说:“在送股、缩扩股、转增、权证方案中,我们认为送股最好。因为送股形式简单明了、无资金需求、一步到位。”

  广东省证监局局长之前曾表示,第二批试点将是最后一批试点。19日晚,身在澳大利亚的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教授也向本报表示:“这将是最后一批试点,年底将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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