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7月12日据证券市场周刊:从初始的50万元注册资本开始,海特高新的前身几经增资和到上市前净资产达到5000多万元 。但是,快速增值过程中伴随多次“违规”和不可思议的资产评估增值
海特高新的招股书披露,公司前身系集体企业, 1992年11月成立时注册资本50 万元。 1999年7月,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此时的注册资本已扩大到 1000万元。到了 2000年9月,公司通过整体改制的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扩充到了 5439.15 万元。截至2003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虽仍是 5439.15 万元,但净资产已扩大到 14385.67 万元。从 1992 年的50万元初始资本到现在,海特高新的股东权益足足增长了 287 倍。如此快速的资本增值,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就在海特高新资本快速增长的背后,却掩藏着一些“违规”的操作。海特高新的招股书对此坦言,这是“公司在演变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
首次增资不规范
1994 年 9 月,海特高新的前身四川海特高新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特)决定“将截至 94 年 9 月经营积累形成的 80 万元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进行第一次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扩大到 130 万元。招股书对此称:“该次增资存在不规范,不规范主要是该次增资的验资报告不规范,从验资证明来看,公司增资是以企业积累增资,验资证明一方面描述为企业积累,另一方面却以公司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余额进行验资。”
从这段文字来看,似乎不规范的不是四川海特而是仅仅来自于“验资”。为此,招股书中披露保荐机构的看法是:“但从实质来看,验资报告不规范并不影响增资行为的真实性。”这就是说,四川海特当年的增资,所用的是银行存款,而不一定是企业的积累,因为无法判断这笔银行存款的来源是企业积累还是别的什么。
二次增资仍不规范
1997 年 7 月,四川海特以资本公积进行第二次增资,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450 万元。但在本次增资所用的 320 万元资本公积中,有 315.92 万元来自于 1996 年 8 月对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净值的评估增值。招股书对此称:“该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因此不规范。而纠正的做法是,在新成立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现有房屋建筑物价值中没有包含上述 1996 年 8 月评估增值调账的价值,……。”这就是说,以前的“增值”是虚增,现在已“没有包含”了,可以视为“被纠正”。
但根据招股书第 62 页披露,四川海特在成立后到 1996 年 6 月 30 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包括机器设备和房屋,不过 472.48 万元,显然两个月以后对其中房屋的评估无论如何也无法让人相信能增值 300 多万元。果然,截至 1996 年年底,四川海特的固定资产净值急速增长到 1175.43 万元,这又使人疑惑是否招股书将其中的房屋评估增值也计算在内。如果是这样,为何又说现在四川海特所拥有的房屋价值中已经不包含这一块了呢?
评估增值贡献大
像这样的评估增值在海特高新的公司发展历史中多次出现。
1999 年 6 月,“四川海特”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权分割,公司 6 位股东共分得 745 万元。但就是这 745 万元,经过了一个月后在设立新的公司时被评估至 927 万元,增值率为 24.43% 。 1999 年 12 月,改组为有限公司的海特再次对四川海特的剩余资产进行分割,分割内容包括“异地工作站、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银行存款、应收债权和子公司股权等”,并于同年 12 月进行了评估。是次分割后归公司 6 股东所有的资产账面值 1573.08 万元,评估值为 2435.30 万元,增值 862.22 万元,增值率 54.74% 。 2000 年 7 月, 6 股东又将其所持四川银燕等 3 公司的股权对四川海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增资,该 3 公司股权合计账面价值 1172.96 万元,评估值 1542.07 万元,增值 369.11 万元,增值率 31.47% 。果然在招股书第 62 页中披露,四川海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99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4334.80 万元,到 2000 年 12 月 31 日已飙升至 9789.56 万元,升幅达 125.84% ,想来其中必有在 1999 年 12 月评估增值的那 862.22 万元,以及所投入的 3 公司股权增值 369.11 万元。
看来评估增值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增长贡献不小,连同前述的两次“违规”增资,海特高新在上市前从历次增资及评估中已获增值 1809.25 万元。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增值”早已通过“整体改制”全部进入公司的股本,占本次发行前 5439.15 万股总股本的 1/3 ,相当于“ 10 送 5 ”的概念。
但愿海特高新上市后还能有这 12 年 287 倍的净资产增幅,但愿再来几次“评估”将公司股本再扩充一半。如此,股民幸甚!
陈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