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7月8日消息: 据证券日报报道, 刚刚上市数日的伟星股份(002003)最近可谓是焦头烂额,不仅股价走势不佳,更有媒体质疑公司的信息披露一团糟,主要针对的是伟星股份大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维瓷业股权的披露事宜及其2002年度财务信息矛盾和公司2002年度、2003年度利润分配进行了质疑。今日,伟星股份就以上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澄清。
遗漏大股东持有情况伟星股份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0日受让四维瓷业股份9940万股,占四维瓷业总股本的28.69%。2003年12月2日经四维瓷业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四维瓷业董事会增补章卡鹏(公司董事长)、张三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该公司董事。公司于2004年6月4日向社会公众发行2100万股公众股,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中已经专项披露了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四维瓷业的重大收购事项。但因工作疏忽,在公司招股说明书的“伟星集团控股或参股公司”中遗漏四维瓷业公司,章卡鹏、张三云兼职四维瓷业董事也没有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属于公司工作瑕疵。
财务信息披露不一致2003年3月伟星股份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发行上市材料时提供了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度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注明“未经审计”)。而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四维瓷业股权的协议签署后,中国证监会要求收购方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委托浙江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0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2003年6月四维瓷业关于股份变动公告中披露的是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0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因口径不同,导致相应信息不一致。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未及时更新大股东的财务信息。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其2002年底总资产为10.77亿元,净资产3.76亿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7.33亿元,净利润3594万元。
伟星股份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度母公司财务信息已经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总资产8.36亿元,净资产4.0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3.63万元,实现净利润5540.54万元(未经审计)。
利润分配问题经2003年2月18日第一届股东大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以2002年末总股5,378.3433万股为基数,伟星股份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除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现金股利632,849.70元(占3.92%)未发放外,其余四家股东2002年的现金股利15,502,180.20元(占96.08%)已全部发放完毕。
根据公司2004年3月8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5378.34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计30,118,722.48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2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因此,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下单独列示拟分配股利30,118,722.48元。其余滚存利润260万元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全文和摘要的特别提示中也载明“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9529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272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未分配利润中的3012万元(含税)拟向老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其余260万元由新老股东共享”。
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