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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服务收费暂缓执行

证券之星 作者:包燕 2003-09-28 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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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暂缓执行 ,原定10月1日起收取的"点钞费"、"大额取现费"可能降低.
证券之星9月28日消息:原定于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暂缓执行。记者近日独家获悉,中国银监会已于日前将此决定通知了辖内各商业银行。银监会还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草案中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将有所改变。业内人士称,此前广受关注和争论的“点钞费”和“大额取现费”标准可能将调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办法》暂缓执行,6月23日,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称此《办法》将于10月1日实施。《办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股务价格标准。但10月1日已逼近,本报曾率先报道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却迟迟不见出台。此前曾忙于调研和核算成本的各商业银行最近亦不见有任何动静。难道被誉为终结中国商业银行免费时代的《办法》将不了了之?

  记者近日获悉了此中缘由。中国银监会已于日前电话告知辖内各商业银行将暂缓实施《办法》。一位知情人士告知记者,银监会有关人员在电话中为暂缓实施《办法》进行了简单的解释。其理由是:目前银监会正与人民银行会签《〈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0月1日实施《办法》有困难;《实施细则》中的收费标准较之草稿内容有一定变化;各商业银行未收到任何通知前执行现有规定。有商业银行人士认为,《实施细则》还须国家发改委同意,并非由银监会一家定夺。

  各商业银行已将银监会的电话通知内容转告了辖内机构。

  “点钞费”可能降低

  由于银监会最近才通知暂缓执行《办法》,各商业银行此前已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查和成本核算工作,为制订服务价格做准备。各商业银行还要求辖内机构对当地市场的竞争程度和经济状况及同业动向进行汇报,以制订相应的区域价格策略。

  但《实施细则》的未能及时出台令各商业银行的动作一时陷入停滞状态。一位商业银行人士称,配套政策不出台,商业银行怎么操作?譬如属于政府指导价的人民币结算业务中的委托收款,目前竞争相当激烈,各商业银行基本上“免费服务”。如果政府指导价未出,商业银行根本不可能收费。“点钞费”和“大额取现费”同样需要银监会的明文规定。也有商业银行人士认为,银监会同样需要明确实行市场价的服务项目价格的“市场化原则”,在怎样的情况下才不构成“价格联盟”和“恶性竞争”,否则处罚标准无从界定。

  对于银监会所称的《实施细则》草案中收费标准将有变化的说法,商业银行人士猜测,结算类业务收费标准将可能有所降低,或者商业银行10%在基准收费标准上的上下浮动权将有所扩大。“点钞费”和“大额取现费”的收费标准亦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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