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股市不那么活跃,成交也很清淡。但是,股市中各种公开披露的信息却相当多,证券媒体动辙要用上百版的篇幅,才能把这些公开信息一一刊登出来。当然,现在是四月底,上市公司披露2001年年报已经到了最后关头,那些挤“末班车”的公司集中这个时候公布年报,而时下上市公司的数量又多,因此难免出现公开信息大量涌出的状况。而今年,又全面实行了季报披露制度,四月底之前,上市公司不但要公布2001年的年报,还要公布2002年一季度的季报。另外,上市公司如果出现利润大幅增加或减少,以及预期发生亏损或者原先是亏损的,预期能够盈利,也要予以披露。这样一来,要公开披露的信息数量同以前比是大大增加,简直是到了“信息爆炸”的程度。
公开信息多,当然是件好事。过去投资者一年基本上只有两次计划来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现在则有四次机会了。另外,上市公司如果业绩有较大的变动,特别是出现由赢变亏或者由亏变赢这种重大事件,投资者更是能够较早地了解到,从而能够及时地作出买卖决策,这对于倡导理性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积极意义的确不小。也因为这样,尽管现在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很多,令人目不暇接,但是还是有很多投资者不厌其烦地认真阅读,并且仔细地加以分析,希望在这些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寻找到获利的机会。
可是,一段时间下来,人们也很失望地发现,现在公开披露的信息尽管数量众多,但是质量却很难令人恭维。有的上市公司在年初发表公开信息,声称业绩有大幅增长,有的还宣布实现了扭亏。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还是这些上市公司,又发表公开信息,表示因为某些原因,业绩没有大幅增长,甚至是出现了大幅下跌,不但没有扭亏,而是继续亏损。这下好了,一些投资者年初根据公司所公布的“预赢”信息买入股票,而后来得到的实际情况是公司业绩继续亏损,将被“戴帽”。虽然,上市公司为此找出了很多理由试图证明这完全是受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非是它的过错,并且也为此向投资者致歉。但是,由此导致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问题还在于,还有些上市公司,年报和季报同时公布,或者是年报巨亏,而季报盈利,或者是年报盈利,季报亏损,而年报的内容是模模糊糊,季报的内容更是语爰不详,连最起码的什么同比指标也没有,这样一来就更是让人一头雾水,搞不懂是年报还是季报的内容更接近公司的实际情况。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太多的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不但起不到有助于其理性投资的作用,相反还由于信息质量差,导致出现误导的问题。今年,公开披露的信息最多,同时信息质量也最差,出现这样的反差,应该引起市场的关注。
一个简单的问题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客观存在,我们的确需要上市公司更多、更快地披露各种信息,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公”问题。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对上市公司实行强制披露年报、中报以及季报制度是必要的,对上市公司有关经营状况的重大信息实行即时披露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现在有什么样的措施来保证这些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呢?很多上市公司之所以披露的信息前后矛盾,据说是因为诸如财务政策调整的调整引起的,那么这些因素是否就是不可避免的呢?如果从实际情况来看,现在的确并不能保证年初分布那种“预赢”、“预亏”信息的准确性,那么是否一定要硬性规定要发布这样的信息呢?信息学中有一条基本规则:有错误的信息比没有信息更有害。对于现在的投资者来说,同样有这样的问题:信息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现在,一方面是信息泛滥,另一方面是信息质量差,甚至出现有人利用上市公司前后信息矛来操纵市场的现象,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的管理层显然是应该有所动作的,特别是对那些一会预赢,一会又预亏的“变脸”公司,更是应该采取措施予以制约,不能让这种信息质量差的现象扰乱我们的市场。股市的规范化,不能把信息披露这部分漏了。否则,投资者如何树立信心呢?而没有了信心,市场又还能有什么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