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月27日消息:ST中侨(00004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据全景报道,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及相关合同书;
1、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予大股东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2、公司将持有的上海新海房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股权转让予关联企业大连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500万元人民币,大连柏兴以3200万元现金和价格6300万元的位于大连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113.6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
3、公司将无锡泰德62%股权转让予大连柏兴,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270万元,大连柏兴以其拥有的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293.5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16270万元支付;
4、大连柏兴将价值人民币14950万元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269.7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予公司;
二、关于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方案;
三、关于资产出售后是否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问题;
四、决定改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师;
五、定于2001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