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交所挂牌的三九医药(0999)日前被证监会查出在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结构、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这条消息,在我们看来其新闻价值并不在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超过25亿元,这比早些时间爆出的ST猴王(0535)大股东占用的资金量大得多。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这些都算不上新闻,已经被披露出来的不在少数,未被揭露的更是多数。读这条消息,让我们感到颇具新闻价值具值得一议的是,证监会呼吁广大中小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和集体诉讼机制,向侵害自己权益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全体董事和监事索取赔偿。
在此之前,我们也已看到证监会的有关官员在鼓励中小投资者向银广厦事件的责任者提起诉讼,但这些都是最近才发生的事。在更长远的以前,比如说小股东状告红光实业、郑百文等,我们并没有听见证监会对之有何评论。证监会以前没鼓励中小投资者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为什么却屡屡鼓励中小投资者如此做?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侵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是否仅仅鼓励呼吁就已尽责了?这种呼吁是否就已构成了证监会一再强调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主要内容?证监会领导所说的事前把关,事后监督究竟应该是事实之后的监督还是应该在运行过程中的监管?
从一般的字面来理解,证监会呼吁中小投资者自己同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起诉,这事就变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游戏或矛盾纠葛,证监会成了局外人。这是很值得商议的,证监会既是个市场的参与者同时也代表所有的市场参与都的利益并行使监督管理职责。我们不敢说投资者所缴纳的税金全部用于证监会的日常运转,但至少有一部分是用在于这上面。中小投资者原本就是这个市场的弱势群体,主管者不管,让他们自己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一句空话,市场化的主旨恐怕不应该是这个吧?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一句很响亮的口号,但究竟怎样来保护、谁来保护,是需要有具体的落实措施的,除了法律程序应该还有行政程序。证监会可以不管股价指数的涨跌,但却不能不管市场参与者违规违法对别人带来的伤害。所以证监会不应该仅呼吁中小投资者自己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它们有责任,有义务以实际的行为去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