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是否有反
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
不适用:本次为
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 万元 3,500.00 万元 否
担保主体变更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或“辽
港股份”)完成对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集箱”)的股权压
减工作,大港集箱所持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发物流”)
经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协商一致,辽港股份拟替
代大港集箱为集发物流回购国开基金所持大连港毅都冷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连港毅都”)股权事宜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根据拟签订的《保证合同》,本次担保的债权
人为国开基金,被担保人为集发物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包括集发物流应支付的股权回购
价款、投资收益补足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截至目前的
担保余额为股权回购价款 3,500 万元(鉴于投资收益补足款、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事项是否实际发生尚不确定,且相关金额无法合理预估,
故此部分暂未纳入本次担保余额核算范围,本公告所列 3,500 万元系主合同本金
/当前股权回购价款余额,不构成对全部保证责任的最高额限制,下同)。因集发
物流为辽港股份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故不存在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为非关联担保,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 担
担保额 是
保 方
担 保 截 至 度占上 否
担 最 近 本次新 担保预 是否
被担 方 持 目 前 市公司 关
保 一 期 增担保 计有效 有反
保方 股 比 担 保 最近一 联
方 资 产 额度 期 担保
例 余额 期净资 担
负 债
产比例 保
率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主合同
辽 项下债
港 集发 3,500 务履行
股 物流 万元 期届满
份 之日起
两年。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任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42242389063U
成立时间 1996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 大连
注册资本 117,94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
保税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
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
经营范围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
备租赁,装卸搬运,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集
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销售,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船舶
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
关软件和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099 168,82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1,350 59,458
资产净额 108,749 109,365
营业收入 40,094 54,493
净利润 -616 -16,295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集发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担保金额:3,500 万元
(四)担保范围:股权回购价款、投资收益补足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其他股东担保情况:集发物流为辽港股份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
故无其他股东提供担保。
(六)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七)其他重要条款:辽港股份与国开基金签署新《保证合同》生效之日,
大港集箱对国开基金原担保义务终止;其他条款与原担保协议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因本公司完成对大港集箱股权压减后,集发物流股权结构发生变
动,原大港集箱为集发物流提供的担保不符合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
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中央企业集团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子企业之间不得互保”
的规定。
公司替代大港集箱提供担保,可确保担保事项符合监管要求,保障国开基金
注资款相关合同的持续履行,维护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集发物流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
其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落实监管要求、保障子公司业务正常开
展而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集发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偿债能力
有一定保障,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000 万元(不包含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500 万元(鉴于投资收益
补足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事项是否实际发生尚不确定,
且相关金额无法合理预估,故此部分暂未纳入本次担保余额核算范围);
(三)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万
元;
(四)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45%;
(五)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