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徐缓
先生、谢小梅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72,041,919 股、40,064,4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分别为 11.16%、6.21%。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一部分
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1)。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徐缓先生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3,02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谢小梅女士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453,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目前徐缓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59,135,0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6%,谢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3,6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徐缓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72,041,919股
持股比例 11.16%
IPO 前取得:29,251,173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380,5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1,410,246股
股东名称 谢小梅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0,064,480股
持股比例 6.21%
IPO 前取得:15,268,5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29,1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3,766,88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徐缓先生与谢小梅女士为
徐缓 72,041,919 11.16% 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控
第一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组 徐缓先生与谢小梅女士为
谢小梅 40,064,480 6.21% 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合计 112,106,399 17.37%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徐缓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6 月 27 日
减持数量 13,025,80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8 月 31 日~2026 年 9 月 29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13,025,8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14.39~20.10元/股
减持总金额 213,879,512元
减持完成情况 已完成
减持比例 2.02%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
当前持股数量 59,135,019股
当前持股比例 9.16%
股东名称 谢小梅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6 月 27 日
减持数量 6,453,48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7 月 22 日~2026 年 8 月 31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6,453,48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13.70~18.47元/股
减持总金额 108,198,460元
减持完成情况 已完成
减持比例 1%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 33,611,000股
当前持股比例 5.21%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超额减持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声明》,徐缓先生减持计划为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 12,906,960 股,在执行已披露减持计划过程中,因券商交易软件
系统显示的可出售股份数量超出已披露减持计划上限,导致当日实际减持数量超
出已披露减持计划上限 118,840 股。
上述情况为徐缓先生误操作所致,非主观故意、非窗口期、无内幕交易,徐
缓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
挚的歉意。今后其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履行减
持计划,同时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并事先与公司证券部保持充分沟
通,信守承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 118,840 股取 100 股的整数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予以购回,此部分股份购
回未产生任何收益。
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
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详见“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之“(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详见“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之“(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