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证券代码:000756 公告编号:2026-5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董事的情况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
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刘伟民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刘伟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伟民先生,47 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本科学历,并于 2001 年 7 月参加工作。
刘先生历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华鲁集团”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经理、高级经理、副主任、资深副主任;华鲁集团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急
管理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经理。刘先生自 2026 年 9 月起加入本公司并担
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除上述披露外,刘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先生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刘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先生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