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750 号),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触发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85 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85 名激励对象共 266.328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相关事项。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