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5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30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代表股份 357,664,8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4.098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245,183,0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57.65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112,481,8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4480%。
代表股份 6,664,8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6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185,0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4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6,479,8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236%。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委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性文件及《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公 总表决 357,56 99.971 103,60 0.0290 0.0001
司 情况 1,064 0% 0 % %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
其中, 审议通
中小股 6,561, 98.442 103,60 1.5544 0.0030 过
划(草 200 0
东的表 064 6% 0 % %
案)》
决情况
及其摘
要的议
案
关于公 总表决 357,56 99.971 103,60 0.0290 0.0001
司 情况 1,064 0% 0 % %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
其中, 审议通
中小股 6,561, 98.442 103,60 1.5544 0.0030 过
划实施 200 0
东的表 064 6% 0 % %
考核管
决情况
理办
法》的
议案
关于提 总表决 357,56 99.971 103,60 0.0290 0.0001
请公司 情况 1,064 0% 0 % %
股东会
授权董
事会办
理公司
其中, 审议通
中小股 6,561, 98.442 103,60 1.5544 0.0030 过
年限制 200 0
东的表 064 6% 0 % %
性股票
决情况
激励计
划有关
事宜的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57,561,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1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561,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8.4426%;反对 10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544%;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57,561,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1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561,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8.4426%;反对 10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544%;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57,561,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
反对 1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561,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8.4426%;反对 10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544%;
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和梁嘉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
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