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公公司独立董事理办法法》
《 《上海券交易所科创板上上公
《
公司自律监理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券交易所科创板上股票上公规则》
《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理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受过中国券交监督理办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券交易所科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券交监督
理办机构确定为公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易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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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